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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春季班 1151C013-實用民法 親屬繼承

 招生人數:25人
 招生狀態(1): 招生中
 上課日期:2026-03-12 (第一週),(共18週)
 上課時間:每星期四 晚上 7點0分~9點0分
 上課地點:校本部 彰化社區大學407教室

課前資訊
 這門課適合誰?
本課程並無條件限制,凡對法律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需要準備的工具/軟體?
自備小六法
 上課會用甚麼方式進行呢?
講師解說、分組討論、心得分享等。
 評量方式
依社大規定辦理。

課程簡介
 課程QR CODE網址
 課程相關照片
         
 課程理念
親屬與繼承法律雖屬專業領域,卻與每個人的婚姻、家庭關係、財產安排及人生重要階段密切相關。本課程以「貼近生活、循序理解」為理念,從親屬關係的成立、變動與消滅,延伸至遺產繼承與遺囑規劃,協助學員建立清楚完整的法律架構。課程透過生活案例引導學習,避免艱澀條文堆疊,讓學員在理解制度精神的同時,思考家庭責任、權利義務與情感關係的平衡,使法律成為守護自身與家人的實用工具。
 課程目標
本課程旨在協助學員系統性理解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之基本架構與核心概念,建立正確法律觀念。內容涵蓋婚姻、離婚、夫妻財產制、父母子女、收養、扶養、親權與監護等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之法律規範,並引導學員認識遺產繼承之發生要件、繼承人資格、應繼分、限定繼承、拋棄繼承、遺囑與特留分等制度。透過案例討論,培養學員將法律知識運用於實際生活的能力,提升自我保障與理性溝通,增進公民法治素養。
 參考書目
主要教材為民法親屬繼承編內容。
 數位教材連結
 是否接受旁聽
是(如額滿課程,恕不接受旁(試)聽)

課程相關費用
 學分費
2 學分,2000元
 雜費(電腦、冷氣、場地、設備等費用)
雜費200元
 保證金
 其他費用
報名費:新生200元;舊生100元
19-74歲學員團體保險每人100元
 材料及其他相關費用(開學後,各班自行收取管理)
目前無材料費用

課程大綱
第一週1親屬通則一、親屬之種類;二、親等之計算;三、親等之發生;四、親等之消滅。
第二週2婚約與婚姻一、 婚約:(一)概念、(二)要件、三婚約之解除與消滅、(四)效力
二、 婚姻:(一)實質要件、(二)形式要件、(三)婚姻之無效與撤銷、(四)效力
第三週3夫妻財產制一、概念;二、法定財產制;三、約定財產制。
第四週4離婚一、兩願離婚;二、裁判離婚;三、損害之賠償;四、子女之權利義務;五、贍養費請求權
第五週5父母子女一、 子女稱姓:(一)婚生子女、(二)非婚生子女。
二、 親子關係:(一)婚生與非婚生子女(二)準婚生子女、(三)人工生殖的身分
第六週6收養一、收養之意義;二、實質要件;三、形式要件;四、收養之效力;五、收養之終止;六、終止之效力
第七週7親權與監護一、親權
(一)概念;(二)權利義務;(三)行使及負擔
二、監護
(一)未成年人之監護;(二)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監護
第八週8扶養一、概念;二、扶養之主體;三、扶養之義務;四、義務之消滅;五、扶養之順序;六、夫妻與未成年子女間扶養;七、扶養之減免與程度
第九週9公民論壇參與週社大辦公室安排之講座或活動
第十週10遺產繼承人一、概念;二、繼承發生之要件;三、繼承人;四、應繼分;五、繼承回復請求權
第十一週11遺產繼承之效力一、繼承之時期;二、繼承之標的;三、遺產酌給請求權;四、遺產公同共有
第十二週12遺產繼承之原則一、繼承類型
(一)單純承認、(二)法定單純承認
二、限定繼承
(一)概念、(二)遺產之擬制
(三)清償債務之範圍
(四)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法律關係
(五)遺產清算程序
(六)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三週13拋棄繼承一、概念;二、要件;三、效力
第十四週14遺產分割一、概念;二、時期;三、分割之限制;四、分割之性質與方法;五、效力;六、分割之計算
第十五週15無人承認之繼承一、概念;二、管理人;三、效果;四、國庫
第十六週16遺囑一、概念;二、遺囑能力;三、遺囑自由原則;四、遺受遺贈權之喪失;五、遺囑之方式;六、效力;七、遺囑之執行人;八、撤回;九、遺贈。
第十七週17特留分一、性質;二、比例;三、扣減。
第十八週18成果展準備週回顧、複習與分享本學期結業成果展練習

講師介紹

張清秀 講師  張清秀 講師  張清秀 講師     張清秀 講師

 現職:
彰化社區大學法律課程講師
彰化社區大學校務發展委員
鹿秀社區大學法律課程講師
經歷:
住商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股長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一等書記官兼股長
考試院薦任公務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
專題講座: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05年11月30日專題講座「認識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彰化社區大學112年11月22日公民素養週專題講座「認識國民法官制度」
鹿秀社區大學115年5月20日專題講座「從智慧財產權看生成式AI侵權風險」
發一崇德雲林道場興萬書院114年12月9日專
 簡介:
我的生活起居規律,早上早起鍛鍊養生氣功,假日到圖書館閱覽期刊、聆聽公益講座,吸收新知、拓展視野,而家裡擁有百本書籍,俾利易取閱讀,增加知識。我對於身心靈方面,亦有濃厚興致,經由多年修煉,得以運用內在本有光明力量,清淨、智慧平衡身心。經常運用假日爬山,可與大自然景物連結,並傾聽大自然的聲音,讓我心曠神怡。我藉由自我覺察與不斷調整,掌握自己,改變生命的格局,透過明確目標、積極行動,讓自己活出更寬、更廣,更圓滿的生命,從而實現人生的理想。
 專長:
法庭紀錄、司法文書處理與行政管理、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擁有證照:
1.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
2.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法警訓練班第4期期滿結業
3.考試院司法行政職系法院書記官科考試及格
4.司法院所屬各法院書記官在職訓練第28期訓練期滿結業
5.考試院薦任升官等考試司法行政科考試及格
6.考試院111年度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
7.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
8.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合格
西元2022年     法律訴訟與實務應用-彰化社區大學聘書(112年人間(彰化社大) 字第112067號)
西元2024年     常見法律與實務應用-彰化社區大學聘書(113年人間(彰化社大) 字第113070號)
西元2024年     實用民法~~債編應用-彰化社區大學聘書(113年人間(彰化社大) 字第113162號)
西元2025年      實用民法~~物權應用-彰化社區大學聘書(114年人間(彰化社大)字第114128號)
西元2025年      從案例思考,如何撰寫書狀-彰化社區大學聘書(114年人間(彰化社大)字第114107號)
 得獎/擔任評審:
西元2004年     論交互詰問(cross examination)/刊登於專論文章93年09月1日出版
西元2012年     連續在司法機關服務屆滿20年成績優良/司法院於101年12月20日特頒獎牌
西元2016年     法院書記官工作壓力與因應策略之研究/編錄於「第17屆提升技職學校經營品質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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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彰化社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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